每个公司都是耗尽我们每一滴心血的,尽管各种机遇巧合的情况下,不一定能够一直都有很好的路径而走向灭失。但是不是伴随企业的所有登记事项都会灭失呢?
一、公司注销了,注册商标还能用吗?
事实上,商标是企业无形资产。在申请注册的过程中,如果是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该公司所有。但如果该公司在申请注销前,没有及时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应该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移转申请,从而充分发挥商标的价值。对于商标权的归属,企业进行注销时会有清算报告,报告中如有明确约定,则根据约定进行,若没有约定,则可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将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为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二、办理商标移转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具体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5、准备以下材料提交商标局;
1、经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原件;
2、 转让方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经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
3、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个人需要提供签字后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需提供盖章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工商部门出具的转让方已注销的证明原件;
5、经公证的关于商标权利归属的股东决议或声明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