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那您可要注意了!

日期:2020-08-07   阅读:317

公司注销了,公司名下商标怎么办?

可能大部分老板认为公司注销了,对应商标也无效了,有的会继续使用,但是却忘记处置知识产权进行正确规范使用。在此,小编明确的告诉您,如果企业注销了,商标应该及时走注册商标移转程序,没有及时做出相应处理的,商标会随着一起消失的。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它是有价值的,尽管它的价值不高,但是依然远远超出您申办商标的基础费用,所以对于这些商标千万不要轻易放弃。

小编在这里提醒您,

如果决定注销公司,

公司名下商标有以下两种

程序方案可以选择:

一、转让

在公司还没注销前,先将企业名下的商标做转让,这样商标可以卖个好价钱,既避免了商标的闲置浪费,也能收回一定的成本。如果自己依然要使用,也可以无偿转让至自己其他公司或者个人名下。

二、转移

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注册商标,该公司注销后,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该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者可继受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权。

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均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移转制度,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那么,转移商标需要什么材料呢?

一、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转让公司注销证明、清算报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股份公司需加股东会移转决议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且企业单位的清算报告有明确规定商标权归属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表明商标权利归属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犹如企业孕育出来的孩子一样,需要用心呵护,才能茁壮成长,所以还是要提醒各位申请人,在企业日常商业管理中,商标管理也是需要重视的,在公司需要注销时或者注销后一定不要忘记您的公司还有商标!

分享:

公司地址

  • 北京总部
  • 大中华区总部
北京总部

北京总部咨询热线:

400-162-8788

加入我们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4号楼2805室

大中华区总部

大中华区总部咨询热线:

400-162-8788

加入我们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4号楼2805室

扫一扫关注

中财企航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中财企航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关注我们
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号:小程序

Copyright ©2017-2023 中财企航 京ICP备19029535号-2    


  • 首页
  • 电话
  • 返回顶部